安 全 生 産

2016-09-05

蠶莊金礦上莊礦區(擴界擴能)項目第二次公示

  (一)項目情況簡述


  2013年10月,企業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要求委托山東省環境保護科學研究設計院承擔并完成該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工作,于2014年4月16日獲得山東省環境保護廳關于《招金礦業股份有限公司蠶莊金礦上莊礦區(擴界擴能)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複,文号魯環審[2014]50号。


  項目于2014年5月正式開工建設,2015年11月礦井開采深度達到-800m,監測發現該深度礦井湧水全鹽量較高,不能作爲農灌用水外排,企業計劃新建一條排水管線将多餘礦井湧水排入諸流河感潮河段。該情況屬于項目防治污染措施發生重大變動,符合《關于辦理環境影響評價文件變更有關事項的通知》(魯環評函[2012]27号)第一款第(三)條規定,須重新編制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并按程序報批。


  招金礦業股份有限公司蠶莊金礦上莊礦區,位于招遠市辛莊鎮西上莊村,距招遠城35km。地理坐标:東經12°01′12″——12°01′39″,北緯37°26′13″——37°27′19″,行政區劃隸屬招遠市辛莊鎮管轄。2013年2月國土資源廳以魯國土資字[2013]164号對劃定礦區範圍進行批複。擴界後礦區平面範圍由16個拐點圈定。采礦權平面範圍面積由原來的1.6977平方公裏調整爲4.1425平方公裏,開采深度由+63m至-750m标高調整爲+63m至-950m标高。總投資11108.36萬元。擴建項目由主體工程、輔助工程、公用工程、配套工程、環保工程等組成,其中主體工程包括采礦工程、選礦工程兩部分,擴建項目主要建設1号風井,其他均依托現有工程。項目投産後,年産原礦14.85×104t,金精礦品位73g/t,每年可産金精礦7490.34t。年工作330d,每天工作3班,每班工作8h。


  (二)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影響及采取治理措施的概述


  (1)廢氣産生及處置措施

  本項目不設鍋爐房,不會産生燃煤煙氣等廢氣污染物,項目空氣污染物主要是井下生産過程中産生的粉塵、選礦過程産生的粉塵以及礦石堆場和礦石運輸過程中産生的揚塵。

  井下廢氣污染源主要是:鑿岩機生産運鑿岩行時産生的粉塵,爆破時産生的炮煙,鏟運機出礦時産生的粉塵等,粉塵防治對策主要是采用濕式作業、灑水、局部通風和系統通風等。廢氣中粉塵濃度取2.0mg/m3。可以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标準》(GB16297-1996)中表2的二級要求。

  選礦工藝主要廢氣污染物爲粉塵。粗碎、篩分、中碎、細碎工段均采用BME生物納膜抑塵系統文丘裏除塵器除塵,後經約15m高,内徑0.4m排氣筒排放。

  選礦工業粉塵經采取除塵措施後,選礦廠粉塵有組織排放量爲3.64t/a,粉塵排放濃度小于30mg/m3,滿足《山東省固定源大氣顆粒物綜合排放标準》(DB37/1996-2011)表2最高允許排放濃度限值要求。

  道路硬化、灑水抑塵、限制車速、車輛加蓋篷布或使用帶蓋箱體密封車是常用的道路揚塵治理技術,在礦山使用普遍,效果明顯。


  (2)廢水産生及處置措施

  本項目運營期産生的廢水主要是井下湧水及職工産生的生活污水。

  礦井湧水在回用的基礎上,剩餘外排,排水濃度能達到《山東半島流域水污染物綜合排放标準》(DB37/676-2007)以及《關于批準發布〈山東省南水北調沿線水污染物綜合排放标準〉等4項标準修改單的通知》(魯質監标發[2011]35号)二級标準限值要求,可滿足《地表水環境質量标準》(GB3838-2002)Ⅳ類,計劃通過新建排水管線排入諸流河感潮河段。

  生活污水經廢水處理站處理後,回用于選礦,不外排。

  擴建項目選礦廢水全部循環回用,選礦廠無廢水外排。


  (3)固廢産生及處置措施

  擴建項目固體廢物有建設期間掘進廢石、尾砂、除塵灰、生活垃圾及廢礦物油等。廢石生産期間約10%回填采空區,90%提升地表後外售,不外排;尾砂主要用于充填,剩餘存放于尾礦庫;除塵灰返回選礦工序回用;生活垃圾環衛部門統一清運;廢礦物油收集後用于礦區礦車軌道潤滑,不外排。


  (4)噪聲、振動産生及其治理措施

  擴建項目主要考慮地表設備噪聲對環境的影響。對地表聲環境産生影響的主要有采礦工業場地(主要位于地下)、選礦廠内機械設備噪聲以及運輸産生的交通噪聲。

  噪聲控制原則首先考慮從平面布置上合理布局,采用低噪聲設備和工藝,從聲源上降低噪聲。并按照《工業企業噪聲控制設計規範》的要求對各主要噪聲源采取消聲、吸聲、隔聲、減振等綜合防治降噪措施,消除機電設備運轉噪聲對周圍環境的影響。使各工業場地(選礦廠、工業場地)廠界噪聲控制在《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标準》(GB12348-2008)2類标準。

  要求禁止晚間爆破,隻允許白天爆破,并且合理布置爆孔,盡量減少一次使用炸藥量,爆破前告知附近可能影響到居民,盡最大努力減輕對地面民宅的不利影響。


  (三)環境影響報告書提出的環境影響評價結論要點


  項目的建設符合《礦山生态環境保護與污染防治技術政策》、《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礦山企業安全生産工作的意見》(魯政辦發〔2011〕67号)、《山東省礦産資源總體規劃》、《招遠市城市總體規劃》、《招遠市生态功能區劃》等規劃的要求,從環境影響角度分析也表明,擴建項目的建設環境影響較小,所采取的工藝爲清潔生産工藝,工程投産後排放的各類污染物均能達标排放。環境質量現狀适合項目建設,影響預測表明項目建設對周圍環境影響較小,廠址選擇是合理的。工程采取的除塵措施、廢水處理工藝、固廢綜合利用措施、降噪防噪措施等環境保護措施技術可靠、經濟可行;工程具有良好的經濟效益、環境效益和社會效益。因此,從環保角度講,在落實各項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項目建設是可行的。


  (四)公衆提出意見的方式和期限


  建設單位:招金礦業股份有限公司蠶莊金礦

  聯系人:蘇學凱

  電話:0535-8321725


  環評單位:山東省環科院環境科技有限公司(國環評證 甲 字第2402号)

  聯系人:梁工

  聯系地址:濟南曆山路50号;

  郵編:250013

  聯系電話:0531-66573306

  傳真:0531-85870051

  電子郵件:liangtengfei87@163.com

  期限: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20天内,公衆可以書面、電話方式向企業或評價單位反映意見和建議。